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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已认定100个非政府组织为“外国代理人”

新华社莫斯科10月28日电(记者胡晓光)俄罗斯司法部28日将俄两个非政府组织列入“外国代理人”名单。至此,俄已将100个非政府组织认定为“外国代理人”。

俄司法部网站当天通报说,司法部将克拉斯诺亚尔斯克的“西伯利亚森林之友”和鄂木斯克的“事件”摄影俱乐部列入“外国代理人”名单。

俄非政府组织数量众多,成分复杂,其中一些从事政治活动、得到外国资助的非政府组织近年来异常活跃,试图改造俄政治体制,对政权构成威胁。俄政府出台法律,强化对其约束和管控。2012年7月,俄总统普京签署《非政府组织法》修正案。该法规定,接受国外资助并从事政治活动的俄罗斯非政府组织,将被认定为“外国代理人”。2013年6月,俄司法部获得自主决定将非政府组织列入“外国代理人”名单的权力。  

今年5月,俄通过“不受欢迎的组织”法。根据该法,“威胁俄宪法制度基本原则、国防能力或国家安全”的外国或国际非政府组织,可以被认定为“不受欢迎的组织”。

普京曾表示,西方特工机关一直试图利用非政府组织来诋毁俄政权、破坏俄国内稳定,这种活动从未停止。当局将继续注意非政府组织接受外国资助情况,检查其章程与具体活动是否一致,制止任何违法行为。

文章来源:http://www.xingandaily.cn/2015/1029/18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