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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矿泉水”通过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专家组评定

本报讯(陈婕)近日,国家质检总局评定专家组对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矿泉水”申请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进行专家组评定。专家评审组深入实地,从合规性要求、确定评定范围、生态、综合评定要素等方面,进行认真细致全面的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后,一致认为“阿尔山矿泉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保护评定通则及其他相关规则,通过专家组评定,可以注册申请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获得证书后,产品即可使用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PEOP”标志。

据了解,生产“阿尔山矿泉水”的内蒙古蓝海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融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大型企业,年生产矿泉水30万吨,是内蒙古地区最大的矿泉水生产企业。公司从广州达意隆引进了目前国内灌装能力最大、自动化程度最高、配套合成最强的一体化生产线,整条生产线实施全自动化、全封闭化、超洁净化生产。蓝海公司已全面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生产标准。

文章来源:http://www.xingandaily.cn/2016/1115/205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