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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服务质效提升”让百姓办事“难变易”

本报讯(刘晓东 王芳)让百姓办事不求人、权力运行不打折,2017年,一场声势浩大的“服务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在乌兰浩特市227家机关事业单位、318个服务窗口扎实开展。行动如春风化雨,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把握标准、提高认识作为基础性工作,率先在乌市“服务质效提升”专项行动中被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全市共发放《党员干部读本(2017)》4552本,党员干部通过中心组带头学、“三会一课”集体学、“互联网+”自学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组织学习研讨373次。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过程中找差距、比不足、谈对策、提建议,共查摆问题388个,整改380个,整改率98%;共梳理合理化建议6586条,其中被采纳746条。

办事程序复杂不清,必然导致责任模糊不定,面对办事群众,工作人员更容易“打官腔、甩冷脸、踢皮球”,伤了公信力不说,也让群众心寒。在“服务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乌市通过抓流程再造,完善制度建设,提高行政能力,更好地服务民生。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重点要抓好清权、减权、制权等主要环节。按照便民高效、责任清晰的原则,结合实际,重新梳理职能职责,制定权责清单464个、服务清单337个,不但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也使党员干部提高纪律意识,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同时以便民高效合理为目标,对照行业要求和最优标准,再造办事流程,下放审核审批权力、减少办事环节、提高服务效率,使办事流程更加科学规范合理高效。截至目前,已再造流程379个,下放退休年检、服务审批等权力31项,取消环境监测收费项目、婚姻登记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办事环节117个。

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跟踪问效等制度350个,使提升服务质效的各项标准和要求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执行下去。虽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在为民服务上,“规则”不再是冰冷僵硬的,而是富有人性关怀、能感知群众冷暖的制度。乌市各职能部门在拓展服务载体上动脑筋,设置索引标志、导询台,实行叫号办理、设置休息等待区、医疗救助区,实行提前介入、延时服务等方式,为办事群众提供细致入微的服务;网上服务平台建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经过思想引导、理念更新、制度健全、流程再造,在提高服务效率上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平均实现办事效率提高25%,真正做到了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乌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全市政务服务的一面镜子,是乌兰浩特市着力打造“公正、便民、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的“先锋”。在“服务质效提升”专项行动中,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29家服务窗口,176项服务事项中不断压缩行政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平均每天接待服务对象200多人,全年共办理各类审批事项137806件,办结137638件,办结率99.9%,对进入中心的项目承诺办结时限比原有法定时限减少40%。

在乌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示范引领下,“服务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实现了重点突破全面推进: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修订权责清单8大类472项,承诺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证或做出决定,食品销售类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证或做出决定,审批效率提高66%,办理食品投诉、药品举报案件249起,办结率100%;乌市公交公司,以提升服务质效为目标,打造人民满意公交,共梳理查找合理化建议8条,车厢服务合格率达到98%,车辆运行正点率98.5%,乘客投诉较去年同期下降57.1%,乘客满意度达97%。

从“服务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开展伊始,乌市就坚持高标准谋划、高起点开局、高质量推进。行动开展一年来,实现了强素质、转作风、优服务、提效能的目标,而随之带来的是政府公信力的提升,也让百姓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文章来源:http://www.xingandaily.cn/2018/0211/361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