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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内蒙古自治区交办第六批环境信访举报件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内蒙古自治区交办第六批环境信访举报件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梁亮)6月12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内蒙古自治区交办第六批群众举报案件99件(电话举报86件,来信举报13件),除去重复举报的5件,实有举报94件。

按区域分布:呼和浩特市29件,赤峰市15件,鄂尔多斯市13件,包头市、锡林郭勒盟各9件,呼伦贝尔市7件,通辽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各4件,兴安盟3件,乌海市2件。按污染类型分析(部分举报涉及多类污染):大气污染57件、水污染32件、噪声污染17件、土壤污染22件、生态污染22件、辐射污染1件、其他污染5件。

根据安排,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18年6月6日—7月6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71—6960015,专门邮政信箱:内蒙古呼和浩特市2588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文章来源:http://www.xingandaily.cn/2018/0613/392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