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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红色革命老区·壮美大兴安书画展”征稿启事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是革命老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讴歌改革开放40年来兴安盟天翻地覆的变化,推进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在全国乃至更大范围内征集展示中国书法和绘画的最新成果,发现和培养书画人才,增强理论和文化自信,凝聚起扶贫攻坚和决胜小康的磅礴之力,特举办“新时代红色革命老区·壮美大兴安书画展”。

一、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兴安盟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兴安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二、承办单位:内蒙古成吉思汗书画院

三、协办单位:兴安盟归国华侨联合会、兴安盟工会、兴安日报社、扎赉特旗野人谷书画院

四、组织机构:本次书画展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组成。邀请国内知名艺术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依据相关规定组成监审委员会,负责监审工作。

五、征稿对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华人华侨、国际友人,广大书画爱好者均可投稿。

六、投稿要求:1.作品内容以兴安文化、内蒙古文化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主,每人投1件作品。2.作品类别分汉文书法、蒙文书法、篆刻、中国画四类。书法: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为六尺整张以内。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四尺整张以内。一律竖式,不收条屏、册页、长卷等作品。篆刻:寄印稿6至8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四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中国画:投寄原件,尺寸为六尺整张以内,一律竖式。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3.本次展览不收参评、展览费用。限于人力,来稿不退。举办方对征集到的作品享有宣传、出版和处理权。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同本启事的约定。4.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草书、篆书需附释文。

七、评展说明:1.评审分初评、复评和终评。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200件左右,从入展作品中评出优秀作品40件左右。评审工作将于截稿后开始,会函告优秀及入展作品作者。2.鼓励作者创作与本次展览内容相关的作品,提倡自作诗词。3.展览定于2018年12月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诞生地——兴安盟乌兰浩待市隆重举行。

八、作者待遇:1.向优秀作品作者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附作者联系方式),优秀作品收藏费每件800元。2.优秀作品作者聘为内蒙古成吉思汗书画院院士,入展作者具备成为该院会员条件。3.本次展览优秀、入展作品证书及收藏费、展览作品集的寄发均由举办方负责在展览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

九、征稿日期: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8年11月2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候。

十、收稿地址:(137400)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24号(兴安盟老干部局4楼)内蒙古成吉思汗书画院  收件人:侯佳农

联系人:侯佳农(13948229226 )

史贵堂(16604824795 )

内蒙古成吉思汗书画院

文章来源:http://www.xingandaily.cn/2018/0919/421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