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兴安在线新闻频道区内新闻 内蒙古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 重点地区蹲点督办

内蒙古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 重点地区蹲点督办

当下,内蒙古自治区正在深入开展基层微腐败集中整治,6月底将完成第一轮行动。此前,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工作方案,指导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受理的反映乡、村两级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化解一批信访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自治区纪委监委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将集中整治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工作结合起来,对去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反映苏木乡镇(街道)和嘎查村(社区)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问题未办结的,或办结后仍继续反映的信访举报进行集中排查梳理,将工作台账分批移交盟市分办。

此次集中整治实施领导包案督办制。盟市和旗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同志对梳理排查出的全部信访举报包案督办,统筹指导和督促调查处理工作。同时,包案领导及督查人员深入一线,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实地检验办理成效,保证调查处理工作精准到位。自治区纪委监委派出由厅级干部担任的督导员,对信访量较大的重点地区采取“蹲点式”指导、督办。

“自治区纪委监委建立了总台账,加强日常沟通协调,要求各盟市纪委监委建立各自台账,安排一名班子成员负责主抓并明确指定日常工作部门及联络员,保证纵向横向沟通顺畅、协调有力,实现每件信访举报都有包案领导。”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说。

据悉,集中整治采取分轮次、压茬推进的方式进行,每轮为期6个月。自治区纪委监委信访室会同盟市、旗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分两批集中排查梳理和汇总2019年接受的信访举报,建立第一轮工作总台账,并将群众反映强烈、案情较为复杂,涉及部门和人员较多的318件信访件移交给盟市党委、政府及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各盟市纪委监委负责对所辖各旗县(市、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自治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进行抽查,对于未办结的,集中督办、跟踪问效。截至3月31日,第一轮全区分两批共筛选出信访举报5619件,办结2326件,其中立案594件,结案308件;处分及组织处理干部708人,收缴违纪违法所得1152万余元。(付金泉 杨旭珍)

文章来源:http://www.xingandaily.cn/2020/0424/56113.shtml